2010-06-08

AMAZING IPHONE 4!

對於科技產品的愛好,但超級懶惰的消費族群----就是我這樣子的例子
想隨時上網-NB太重懶的帶出門
想隨時拍照-單眼太重懶的帶出門
想隨時聽音樂-ipod不知被我搞丟幾台
想玩遊戲打發時間-NDS&PSP太麻煩已封存

2009年的iphone 3GS用到現在,解決了我以上的困擾
就再2個月後,更昇級的iphone 4是不是一定要的阿
更薄的機身,以及有著porsche design簡潔的外觀
鋁鎂合金的質感,5MB的鏡頭+閃光

GET IT GET IT!!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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